據《明史》記載,明軍攻下北京后,不少人把元朝宮中的珠寶進貢給朱元璋。隨著地位和情形的變化,能夠一下子得到這么多的珍奇寶貝,朱元璋當時確有些飄飄然。朱元璋皇后馬秀英得知此事后便勸朱元璋:“元有此寶,為何又落你手?可見財寶非真正之寶,賢才才是寶中之寶。但愿得賢才朝夕啟沃,共保天下,即大寶也。”朱元璋覺得皇后馬秀英言之在理,便在建朝之初,廣納人才,采取輕徭薄賦,恢復社會生產,整頓吏治,懲治貪官污吏,促使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,開創了為后人稱頌的“洪武之治”。馬秀英可說是一位典型的“廉內助”,她對“才”與“財”的辯證理解尤為深刻,對今人的創家立業、治國理政都有啟迪。
“才”與“財”,音相同,意相遠。“才”,能力也,是將知識予以活化和運用的能力,需要不斷學習與造就;也指有知識、有能力的人。“財”,是“才”字旁邊加個“貝”,指的是金錢和物資,能夠給人帶來直接的好處,有助于人的欲望的滿足,是人們喜歡追逐的對象。站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高度看,“才”與“財”之間卻是相通的,“才”是“財”之基,有才的人按照正常的規則、秩序而運行,終究會擁有物質的和精神的財富;“財”是“才”之果,人類的一切財富、一切發明創造都是“才”的換取或物化。所謂“有才應有財”“財從才來”,說的就是這個意思。
然而,現實生活中“從事復雜勞動的不如從事簡單勞動的”“從事腦力勞動的不如從事體力勞動的”等體腦倒掛和投入產出不匹配現象,也讓有些人認為“才”與“財”是挨不著邊的事,發出了“讀書無用論”和“百無一用是書生”的感嘆。于是乎,有些人便重眼前輕長遠、重先得輕后得、重錢財輕人才、重可感輕潛在。這種現象應該要引起社會對人才培養和勞動分配制度的檢索與反思。但這種現象肯定不是主流,而是個別的、表面的、暫時的,我們不能為幾朵浮云而遮眼,并且還由此做出了不正確的判斷和不理智的選擇,更不能“只要馬兒跑,不讓馬吃草”,只重當下的產出不重應有的人力資本投入,只重“財”不重“才”,熱衷于竭澤而漁和殺雞取卵。
還有一些人雖然認同“財從才來”,但卻對“才”與“財”的要義并沒有認真領會與準確把握,一切以一己私利為中心,不憑誠實勞動而謀財,而是挖空心思,極盡所學之知識與技能,巧取豪奪、貪污受賄、坑蒙拐騙、殺人越貨。這種人所謀的“財”是傷天害理之財,是坑人利已之財。這種人是典型的“知識越多越反動”,擁有的“才”越高對社會的危害也越大。這種“才”不是真正的才,而是歪才、蠢才和害人之才、反動之才,只會為社會所不容;所獲取的“財”也不是正當之財,而是不義之財、缺德之財,只會為人類所不齒。這種人的下場可想而知,俗話所說的“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”,應該指的就是這種現象。
其實,不損害他人利益的能力與水平才叫真正的“才”,為人民、為國家、為民族謀福祉的才,還可稱之為英才、雄才和偉才;為求取自身的生存與發展,憑誠實勞動和分配規則而得到的報酬或回報方可稱為真正的“財”,為人類和社會做出貢獻而獲取應有的回饋,還是名至實歸的社會褒獎。在崇尚公平正義的社會,在知識經濟時代,這樣的“才”與“財”,使人信服,受人尊重、令人向往,也備受稱贊。像比爾?蓋茨、馬云以及聞名遐邇的那些才華橫溢的名流名家們,他們的雄“才”大略推動了文明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,擁有再多的財富,也屬一種應該,不會有人不服和覺得不平,相反還會受到人們的熱捧和贊揚。問題的關鍵是,你所擁有的是什么樣的“才”、又是謀的哪樣的“財”。順應時代發展、合乎社會要求、符合人民期待的“才”,必然應適應真正意義上的“財從才來”的法則。
“我勸天公重抖擻,不拘一格降人才”,清代思想家、文學家龔自珍對人才的呼喚,適應于任何時代、任何社會。窮并不可怕,缺錢少物也沒有什么了不起,但最可怕的是人無知識、地無人才,卻又成天想著要暴富、要發財。人才是國家的第一資源和第一寶貝,是企業和社會發展最核心的要素,有了人才就等于“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”,無可化為有,窮可變成富,弱可轉為強,劣可成為優,后可趕上前。有上進心的人必然注重自身能力之打造,爭當被人公認的人才,并以自有的“才”而獲得社會應給的“財”。有希望的民族也必然是唯才是舉,重視人才,尊重人才,讓真正的人才工作有用武之地、生活無后顧之憂,活得有尊嚴,過得有品質。這才是社會所提倡和需要的“才”與“財”的正相關。
來源:中國崀山網
作者:肖凌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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